您现在的位置:环保在线>环境监测在线>资讯列表>浙江:建立了近千种新污染物监测方法

浙江:建立了近千种新污染物监测方法

2023年03月16日 13:39:03 人气: 18432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建设国际一流的研究型监测机构”要求,把科技兴站作为强身之本,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在微信公众号开设“监测前沿交流”专栏,分享国际、国内最新生态环境监测科研成果和研究动态,在新征程上推动监测科研事业高质量发展。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就开始开展二噁英类持久性有机无监测分析,是生态环境部国家环境二噁英监测中心华东分中心,承担着生态环境部二噁英类污染物分析方法的标准编制及修订、二噁英污染控制等相关科研工作。
 
  2000年之后,在二噁英分析的基础上,率先开始全氟化合物、内分泌干扰素、抗生素、溴代阻燃剂等其他新污染物相关监测科研工作。目前中心新污染物研发监测团队共有37人,其中博士4人,正高级工程师4人,高级工程师18人,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生态环境部青年拔尖人才1人,环境监测一流专家3人,浙江省生态环境厅首席专家1人。经过几代人20余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新污染物团队成绩斐然,令人欣慰。
 
  坚持前瞻思维,聚焦监测能力突破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在高质量完成常规监测工作的同时,紧密结合浙江实际,积极开展新污染物监测能力建设。
 
  一是全面提升监测能力。建立了环境介质中全氟化合物、生物毒素、内分泌干扰素、抗生素、溴代阻燃剂、异味物质等近仟种新污染物的监测方法;2012参加生态环境部“中挪合作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地方履约能力建设项目”, 水、土壤、生物体内全氟辛酸、全氟磺酸、多溴联苯醚等项目通过项目组织的国际比对考核;2022年参加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组织的新污染物能力验证,结果全部合格。
 
  二是广泛开展调查研究。2000年之后,持续开展省内典型区域新污染物调查工作,初步了解典型区域新污染物污染底数;2022年作为示范省,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完成国家试点监测中,浙北地区典型饮用水源地水体新污染物监测工作,目前正在开展2023年国家新污染物试点监测工作。

  坚持科研创新,聚焦能力外延重塑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面向国家及省内重大环境管理需求,立足国内科研热点问题,对标国内高水平环境监测科研机构,积极开展新污染物相关科研工作。先后主持完成省科技厅重大科技专项社会发展重点项目“浙江省饮用水源典型有机毒物复合污染特征、来源分析及健康风险研究”(2006C13060)、“拆解行业的土壤污染评估与治理技术”(2009C13004)“钱塘江饮用水源敏感物质甄别、毒性安全及防控措施研究”(2014C03026),系统研究了我省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和钱塘江流域水体中新型有机污染物及异味敏感物质的污染特征、健康风险及生物毒性,探索了电子垃圾拆解场地包括二噁英、溴代阻燃剂等新污染物的污染分布、迁移、环境风险以及治理技术,编著出版《饮用水源地有机毒物监测技术》、《地表水异味特征有机物质监测技术》2本专著,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分别获2013年、2021年和2022年度浙江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新污染物的发现机制一直是科研工作的难点重点。通过特征离子锁定法和质量亏损法,对钱塘江流域水体未知氯代、氟代有机污染物进行了初步筛查,初步明晰未知有机污染物的化学结构及钱塘江流域的分布规律。
 
  坚持统筹布局,聚焦全省一盘棋发展
 
  本着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全面发展,驻市中心特色发展的原则,在进一步拓展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新污染物监测能力,积极推进成果应用的同时,针对驻市新污染物监测能力薄弱、且短时间内较难迅速提升的现状,鼓励各地结合当地产业结构特点,建立辖区内特征新污染物监测能力,提升驻市监测中心新污染物监测能力。2023年底前,省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应基本具备重点污染物清单物质监测分析能力,形成省市二级新污染物环境监测网络。

  下一步,浙江将加大新污染物监测技术、精准溯源技术研究,不断夯实新污染物监测基础能力,加快技术标准体系、实验能力和人才队伍建设,对新污染物检出种类多、暴露潜力大的重点流域区域进一步加密监测,初步摸清新污染物环境赋存底数,支撑新污染物治理与管控。
 
  原标题:监测前沿交流 | 坚持前瞻思维、科研创新、统筹布局全力推进浙江省新污染物监测工作向纵深发展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hbzhan@vip.qq.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环保在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保在线,转载请必须注明环保在线,https://www.hbzhan.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企业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