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气体检测仪用于无组织排放监测
大气污染物未经过排气筒进行无规则的排放被称为无组织排放,其中包括开放式作业场所逸散以及通过缝隙、通风口、敞开门窗和类似开口、孔洞的排放等等。而VOCs具备易挥发的特性,百分之六十以上的VOCs排放都来源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也成为了VOCs进入大气环境的主要途径。通过无组织排放的废气经过长年累积,已经形成了污染面积集中、持续时间长、危害程度大等等现象,对于大气环境具有很大的危害。针对这种情况,国家相继出台了应对措施。
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实施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的通告,自2021年7月8日起施行,内容如下:
该标准实施后,将在车间外或露天操作工位旁进行厂区内的VOCs排放监控,金叶仪器VOCs气体检测仪可用于无组织污染物的浓度监测,系统由气体预处理、气态污染物VOCs浓度监测、数据采集和超标报警四个子系统组成,整套设备的结构简单,具备实时报警功能,动态范围广,组网灵活,运行成本较低,可根据用户的实际需求进行集成式安装。
设备具有自动校准和温湿度补偿算法等技术,可以提高测量数据的真实度和准确性;支持故障警报、超标报警、数据质控和主动排查功能,也可以通过无线推送程序,时刻监测参数的异常。用户使用VOCs气体检测仪时,可以在设备液晶展示屏查看各项监测数据、仪器工作状态;设备提供全中文菜单和友好的人机对话界面,可进行一键式开机运行,一级菜单中直观展示设备编号、IP地址、时间等相关信息。
关键词:
VOCs气体检测仪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hbzhan@vip.qq.com
- 版权与免责声明
- 1、凡本网注明"来源:环保在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保在线,转载请必须注明环保在线,https://www.hbzhan.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